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English
繁體
简体
报名热线:13782158786
网站首页
发展规划
今古养生院介绍
思维本体学
机构愿景
义工团队
科研教学
思维本体学
师资优势
学术研究
养生中心
疾病调理案例
实证医学
云牛养生
云牛教育
项目简介
课程与报名
报名问答
在线报名
联系我们
学术研究
思维本体学
师资优势
学术研究
今古养生接待QQ群
原理解析群: 654493027
教材群: 365209061
当前位置:
主页
>
科研教学
>
学术研究
>
学术研究
论“明心见性”(三)
论“明心见性”(三)
心理学把我们当前思维状态分为意识和潜意识两种状态,在工作中我们总是处于意识为主导的思维状态,而在休息时我们总是处于潜意识为主导的思维状态。在休息状态,我们是侧重于“主体”的,很显然,要想“明心”,我们就必须处于潜意识状态。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以意识为主导的状态调整为以潜意识为主导的状态,并进而深化潜意识状态。我们可以通过体验某种心理状态而深化潜意识,比如:体验慈悲、体验感恩、体验静等等。
当我们专注地持久地体验这些状态时,我们将深化潜意识。这时候的潜意识具有“专注”和“静”两种成分,是一种“专注的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感到非常安详,非常自在。
“静”有利于破除“选择性思维”,“专注”能够提高观察能力,但事实上由于“静”也是一种思维内容,因此这种状态并不是真正的住于“思维本体(客体)”,仍然是住于“思维内容(客体)”。当这种状态被某种突发外因打破时,我们将摆脱这种“静”,我们将摆脱“思维内容(客体)”,转而向“思维本体(主体)”发展。
由于我们是被突发外因打破的,同时由于“静”仍然属于一种相续性运作的“思维内容”,因此在向“思维本体(主体)”转变的时候,我们将首先经历一种特殊的心理体验,比如:身心清凉、大地平沉、虚空粉碎等等异常特殊的觉受。
这种心理体验最大的意义在于它能一瞬间极大地提升我们的专注力,从而使专注的成分远大于静,这样我们将不再被静束缚,于是接下来我们将能够看到“念头自生自灭”。
“念头”也是一种“观察对象”,它由“活动现象(自生自灭)”和“思维内容”两个要素构成,“选择性思维”只能作用于“念头的内容”,而无法作用于“念头的活动现象”,因此当我们能够看到念头的自生自灭这种特殊活动现象时,标志着我们已经摆脱了“思维内容(客体)”,初步转向“思维本体(主体)”,这时候“明心”的任务也就完成了,接下来就可以进一步安住于“思维本体(主体)”了。
从以上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只有观察到“念头的自生自灭”才是“明心”,在此之前的特殊心理体验仍然不属于“明心”,它仅仅是一个转换过程。很多人容易把这种特殊心理体验当做“明心”,这是错误的。这种错误古人早就指出过,比如:
徒弟问师傅:明月当头时如何?
师傅说:犹是阶下汉。
徒弟说:请师接上阶。
师傅说:月落后相见。
这里的“明月当头”就是指转换过程中那种身心清凉的特殊心理体验,这种体验并不是“明心”,还没有转向“客体”,只有当“月落后”,也就是那种特殊心理体验消失后,我们才能见到“念头的自生自灭”,这才是真正的明心。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09-09 【
打印此页
】 【
关闭
】
上一篇:
论“明心见性”(二)
下一篇:
论“明心见性”(四)